目前分類:考試 (176)
- May 29 Fri 2015 14:31
民法考古題-一定會寫錯
- May 29 Fri 2015 11:49
刑法到底是從舊從輕,還是從新從舊?
- May 29 Fri 2015 11:31
關於法律之解釋與補充,下列何者為正確:
關於法律之解釋與補充,下列何者為正確:
(A)二者方法相同
(B)由法官決定孰先孰後
(C) 先補充再解釋
(D)先解釋,有漏洞時再補充(90普考)
CD一定錯,因為是單選,二者不可能同時存在,所以必是同錯。那可推論必是A
既非先解釋後補充,也非先補充後解釋,又不能同時適用,究竟如何分先後?
- May 29 Fri 2015 11:28
依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吸食鴉片者有罪,倘不吸食而吞食者,又如何?
- May 29 Fri 2015 10:26
考古題-何謂薩克森式立法編制 綜合立法中有一個法律即為該邦為平衡預算所制定的「圖林根邦一九九七年預算維護法」
就立法實務的運用上而言,以綜合立法形式為之的預算結構法,在某些邦立法的層次占著舉足輕重的地位。以下便以德東的圖林根邦(Thueringen)及德西的下薩克森邦(Niedersachen)為例說明之。圖林根邦在一九九六年共修訂十個形式法律,其中有兩項為綜合立法,綜合立法中有一個法律即為該邦為平衡預算所制定的「圖林根邦一九九七年預算維護法」(Thueringer Haushaltssicherungsgesetz),一次修正了十個法律(ThuGVBl. S. 315)。下薩克森在一九九六年共修訂了二十六項法律,包括有三個綜合立法;其中有一項綜合立法亦具有預算結構法的性質,即「一九九七年執行法」(Haushaltsbegleitgesetz 1997),修正了十個法律(Nied.GVBl. S.494)。值得注意的是,下薩克森邦在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六年連續三年以綜合立法方式制定預算附屬法,以平衡預算赤字,這種方式在其他各邦雖不乏其例,也是有必要時才實行,並非年年為之,但在該邦卻似乎成為例行公事了。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CL/089/R/CL-R-089-006.htm
- May 28 Thu 2015 22:26
憲法極度困難題、法緒敗分題、公民必輸題、地制搶分題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遇有下列情事之一 者,得召集臨時會
- May 28 Thu 2015 20:33
考古題-監委之資格要件
監察院監察委員,須年滿三十五歲,並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中央民意代表一任以上或省(市)議員二任以上,聲譽卓著者。
二、任簡任司法官十年以上,並曾任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檢察署以上司法
- May 28 Thu 2015 16:23
下列有關憲法前言之敘述,何者正確?(A)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也有其前言
下列有關憲法前言之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也有其前言 。
(前言)
- May 28 Thu 2015 15:52
試將下列所述我國立憲史實依時間先後排列:1五五憲草 2政協憲草 3憲法大綱 4臨時約法 5訓政時期約法
- May 28 Thu 2015 15:32
除法律明定應到會備詢者外,地方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得自行決定是否到立法院備詢
釋字498 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雖得邀請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有關人員到會備詢,但基於地方自治團體具有自主、獨立之地位,以及中央與地方各設有立法機關之層級體制,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公務員,除法律明定應到會備詢者外,得衡酌到會說明之必要性,決定是否到會。於此情形,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之公務員未到會備詢時,立法院不得因此據以為刪減或擱置中央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補助款預算之理由,以確保地方自治之有效運作,及符合憲法所定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均權原則。
- May 28 Thu 2015 14:31
超級困難的法緒(憲法)題:不是法律保留 要求立法機關制定法律之規範
- May 28 Thu 2015 10:45
考題:變更國籍的自由 是人身自由?人格權?生命權?工作權?
- May 28 Thu 2015 10:26
我國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和第七十七條規定之「司法機關」所指之範圍
- May 27 Wed 2015 16:28
公民、憲法、法緒考猜-總統宣誓就職
http://www.mdnkids.com.tw/nie/nie_indicate/Unit7/W-970521-15/W-970521-15.htm
在身兼司法院長的大法官會議主席賴英照的監誓下,馬英九、蕭萬長宣誓就任正副總統,立法院長王金平也將「中華民國之璽」、「榮典之璽」、「總統之印」和「總統之章」授予總統,將「副總統之章」授予蕭萬長,完成就職典禮。
印信交接則象徵正副元首權力的轉移。用純淨翠玉做成的「中華民國之璽」,代表了中華民國國體所賦予的權力,在總統頒布全國公告時使用。乳白色的「榮典之璽」則是由羊脂玉做成,專門在國家慶典及受勳典禮時使用。「總統之印」則是總統自己的官印,代表他個人所發布的命令。「總統之章」則是總統一般的圖章印信,作為私人書信使用,但仍可象徵總統之位。副總統雖然沒有官印,但仍有官章作為身分表徵
- May 26 Tue 2015 21:46
柯爾伯格 漢斯倫理困境
摘自維基(公民包括心理學、社會學、數學、經濟學、地理學、人類學、語文學、政治學、行政學、刑法、民法、行政法、法院組織法、台灣歷史…會不會太誇張?)
- 水準1(前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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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服從與懲罰定向
- 2.利己主義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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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我有何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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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準2(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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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際和諧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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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孩子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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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維護權威與社會秩序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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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秩序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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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際和諧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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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準3(後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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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社會契約定向
- 6.普遍倫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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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則與良心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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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斯倫理困境
階段 | 漢斯不應該偷藥的原因 | 漢斯應該偷藥的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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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服從、懲罰 | 他會因此被捕入獄,意味著他成了一個壞人 | 藥只值2萬美元,並不是藥劑師的要價那麼高,漢斯曾經提出願意付錢,而且他又沒有偷別的東西 |
第二階段 | 利己主義 | 監獄是個可怕的地方,或許他在牢房裡比他妻子的死亡更讓他憔悴 | 如果他的妻子獲救,就會活得更快樂,即使他被捕入獄服刑 |
第三階段 | 人際和諧、一致 | 偷竊是壞事,而他不是一名罪犯 | 這是他妻子的盼望,他也想成為一個好丈夫 |
第四階段 | 法律、秩序 | 法律禁止偷竊,這是非法的 | 必須為行動的後果負責 |
第五階段 | 人權、社會契約 | 科學家有權得到公平的報償。即使他的妻子生病了,也不能證明他的行為是正確的 | 不管法律如何規定,每個人都有選擇活下去的權利 |
第六階段 | 普遍的人類倫理 | 其他人也可能急需這種藥,也必須要考慮到他們生命的價值 | 拯救生命的價值高於尊重他人的財產權 |
柯爾伯格在他最初的研究中,所使用的倫理困境是「漢斯偷藥」(Heinz dilemma)
- May 26 Tue 2015 19:52
經濟學三大生產課題:生產什麼?如何生產?為誰生產?what?how?who?
花蓮地區今年文旦豐收,但因「白露」在中秋節前四天,影響文旦柚的「辭水」期及銷售期,在銷售期短情況下,柚農擔心錯失上市的最佳時機,導致銷售價格不理想而相當緊張,造成部分柚農提前採收文旦柚。但在中秋節過後,柚子馬上就面臨滯銷,使柚農們家中成堆的柚子賣不出去,叫苦連天。在青少年公益組織發起「一卡車助農」行動,組成「行動柚子部隊」,在台北街頭打起柚子汁,免費邀民眾品嘗,且由民眾隨意認購,要幫柚農推銷滯銷的柚子。「行動柚子部隊」在中秋節後的做法,則符合下列哪一項生產課題?是「如何生產」(生之、產之,售之;產而不銷,無用)
生產什麼?如何生產?為誰生產
答:如何生產。助農、行動柚子部隊、「打柚子汁」、免費品嚐、認購、推銷等「做法」
- May 26 Tue 2015 16:06
財政學、經濟學、管理學、商學:供給、供給量、需求、需求量、線移、點移、供給、需求線
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藉由機動調降進口奶粉的關稅稅率,希能調節國內奶粉供應並穩定市場價格。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為何藉由調降進口關稅可使消費者受惠?
(A)降稅可使國內奶粉的市場需求曲線向右移動
(B)降稅可使國內奶粉市場的供給量在供給曲線上往右上方移動
- May 26 Tue 2015 09:58
公民重點考猜-考前必讀 不在籍投票
為協助公民實現最基本的投票權利、便利選民就近投票、節省返鄉時間及旅費,政府規劃推動不在籍投票。考量全國性公民投票與總統、副總統選舉均以全國為投票行使範圍(選舉區),且公投票(選舉票)僅有1種,選務作業最為單純,因此將全國性公民投票及總統、副總統選舉優先列為不在籍投票的規劃實施項目。
不在籍投票的實施方式,擬採行最穩健可行的「移轉投票」。移轉投票是指由選民事前申請,將選票由戶籍地移轉至工作地或求學地,由選民「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日」、「前往投票所」進行投票,能有效維護投票秘密、選舉公正性及安全性,也不致有賄選疑慮。
- May 26 Tue 2015 09:29
考猜-稅捐法禁止出境額度為多少?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
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
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
- May 22 Fri 2015 13:25
失業的人就一定會犯罪?這什麼羅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