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財團以為是公司、是賺錢、是發財!錯!是公益、捐助(你成立還要主管機關許可,不是募資就贏)、無社員大會(你董事當然無從改章程、也不讓你改)、你不能隨便自廢武功要撤就撤(只能主管機關解散,不是你董事說了算)

 

但是社團也有公益(社員組成、社員大會、可自廢也可申請法院解散、可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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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