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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概念、淵源與種類
二、法律之制定、公布、修正、廢止與效力
(一)中央法規標準法
(二)地方制度法
三、法律的適用與解釋
四、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
(二)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含公務人員之行政責任)
五、訴訟制度之基本原則
(一)民事訴訟
(二)刑事訴訟
(三)行政訴訟
六、公法
(一)憲法之基本原則(含民主共和原則、國民主權原則、人權保障、權力分立與制衡
原則、釋憲制度)
(二)行政法之基本原則(行政程序法第 4-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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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法五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
(一)總則
(二)債
(三)物權
(四)親屬
(五)繼承
八、刑法(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中與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關之部分以及貪污治罪條例)
備註
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
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http://wwwc.moex.gov.tw/main/content/wfrmContentLink4.aspx?inc_url=1&menu_id=154&sub_menu_id=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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