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有違憲審查制度的國家,雖然美國憲法中未有明確提到違憲審查,但美國最高法院馬伯利訴麥迪遜案中確立了法院這項權力。基於憲法的最高性,任何一個法院都可以進行違憲審查,因此為分散審查制。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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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