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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點,當你這麼做時,請創作屬於自己的藝術;創作只有你能做的東西。這份熱情往往從模仿開始,這不是什麼壞事。大多數人往往在模仿許多人後,才找到屬於自己的聲音。但唯獨你擁有、其它人無法擁有的東西,就是你自己。你的聲音、你的心靈、你的故事、你的觀點。因此,以你獨有的方式,去寫、去畫、去創造、去演出、去跳舞、去生活。想像在某個時刻-只是做個假設-你赤裸裸地走在大街上,將心靈、思想、內心的一切都暴露在外,盡情展現自我;在那一刻,你或許才開始步上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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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8/23/2012 08:51:00 上午 張貼在 胡愛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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