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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d (專門去海邊挖蛤) 看板: give
標題: [新聞] 北市禁送垃圾袋 挨批管太多
時間: Sat Dec 10 09:21:55 2011

http://goo.gl/ESQ2k

北市禁送垃圾袋 挨批管太多 2011年 12月10日

【蔡亞樺╱台北報導】北市實施垃圾袋隨袋徵收制度,丟垃圾須用專用垃圾袋,有網友貼
文指有專用垃圾袋想送人,卻遭台北市環保局發文要求撤除文章,理由是擔心變成買賣垃
圾袋行為而觸法,引發網友痛批市府管太多,質疑垃圾袋為何不能送人、公務員是否太閒


貼贈送文遭刪除
網友Chinghou今年6月在台大批踢踢網站(telnet://ptt.cc)貼文,指自己有4個專用垃
圾袋用不到想要送給網友;另一名網友也po文指出,有13個5公升專用垃圾袋,想送有需
要者。
北市環保局發現後,竟發文該板主指「依『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規
定,專用垃圾袋禁止私下販售,為免日後造成誤解,建議刪除贈送訊息」。
此公文近日被轉載至批踢踢,引來網友砲聲隆隆,網友lirick42說:「北市府吃飽閒閒,
只會擾民」,批市府管太多。
淡江大學公行系教授陳銘祥表示,垃圾袋不是違禁物,民眾如果喜歡送就可送。
環保局科長崔浩志表示,此案是經人檢舉;而依規定,專用垃圾袋必須由與市府簽約的業
者才能販售、民眾不能私下販售,違者可處3萬至10萬元;該貼文雖然沒有販售行為,但
贈送恐怕因多人爭搶而出價,產生交易行為,因此才建議刪文。

發文批踢踢提醒
崔浩志說, 2004年就曾函文各大拍賣網站提醒,但漏發給台大批踢踢網站,現已補發文
;未來可研究是否與網站賣家簽約、允許販售垃圾袋。

網友反應
★L397:都說送了,還硬要凹(拗)成有附加條件是哪招?
★wendyya:我真的覺得應該要限制公務員上班看臉書跟PTT。
★toy986:多買拿來送人也不行,管太多了吧。
★lirick42:北市府吃飽閒閒只會擾民。
資料來源:PTT實業坊(telnet://ptt.cc)

--
愛裡面有很明顯的不良動機,有欺騙眾生及不正確的企圖心
過程是很明顯的,只是外面包著糖衣,讓我們看不到真象而已
為了達到目的,有人可以不擇手段,沒有道德廉恥的欺騙別人
遭人揭穿後,反而惱羞成怒,企圖掩飾自己的錯誤,結果只讓自己越錯越多

所謂的真愛不過是個笑話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22.197
russ0502:看了很大快人心的一篇新聞~這種新聞再多一點就好囉^^~ 12/10 09:37
FantasyNova:...媽 我沒有被記者上榜... 12/10 09:47
nilovehere:只憑想像就阻止PO文 以為是__嚴時代嗎 12/10 10:13
ufor:他們不認識字及邏輯很差..都說"送"了.."販售"違法 根本沒關係 12/10 10:42
princeflog:這些政府人員不去做些有意義的事只會管ㄧ些雞毛蒜皮的 12/10 10:42
russ0502:對阿 怎麼也沒有我?(謎音:你算哪根蔥XD) 12/10 10:44
ufor:你們不要送來送去的啦 這樣他們會少賺很多(這是真心話嗎??) 12/10 10:45
BabyMou:環保局科長:贈送恐怕因多人爭搶而出價,產生交易行為 真的 12/10 11:03
BabyMou:是想像力太豐富=___= 12/10 11:03
edward522:四個垃圾袋最好是會爭搶 這樣的人也能做政府單位科長 12/10 11:14
kerash:媽我也沒上電視 12/10 11:21
tibet1973:環保局應該也不想管,有趣的是give版瀏覽者居然有這麼無 12/10 11:29
tibet1973:聊的抓耙子... 12/10 11:30
smena:不知是誰檢舉的@@ 12/10 11:32
leo168950:真的是太閒 送個垃圾袋也管那麼多 是有人會用200塊來競 12/10 11:35
leo168950:價垃圾袋嗎= = ? 頭殼壞去啦~? 12/10 11:35
Misako:管太多,想像力太豐富,用不到或不住台北了不能送喔... 12/10 11:46
jimmy115:明明就上班看B然後說別人檢舉... 12/10 11:48
rehtra:這邊只能贈送,又不能販賣,檢舉者是在想什麼???? 12/10 11:48
dieng:沒想到蘋果那麼有效率…原本還很擔心寫信過去他們會不會報… 12/10 11:51
vita895:真的有檢舉者嗎? 12/10 12:09
a386036:難說歐~~~無聊的阿宅很多 12/10 12:13
a386036:我有遇過在2手板賣一樣東西,比拍賣某筆最便宜的 12/10 12:14
a386036:貴了一塊錢 12/10 12:14
a386036:推文罵我,還寫信來罵我,說我賣太貴要我降價賣 12/10 12:15
a386036:也有人去法律板問東西買貴要怎麼跟商店討價差 12/10 12:16
a386036:不還要怎樣告店家 12/10 12:16
Godwithme:腦X科長 如果要競價爭搶贈送的垃圾袋 那幹嘛不自己買 12/10 12:22
black:民眾走在路上有可能被酒駕撞死 建議民眾不要出門在家當宅宅 12/10 12:22
Godwithme:自己買不是比較便宜 腦袋到底在想什麼 幼稚園有沒有畢業 12/10 12:22
caruso12:今天在電視上看到真的覺得很無言= = 12/10 12:28
linsh09:是不是要寫個市長信箱,告知底下有這等人才? 12/10 13:14
diamondboy:該決策一系列官員應全體嚴懲記過處分,以敬天下好心人 12/10 13:52
diamondboy:並嚴查到底上班玩PTT是何時何人何單位,全體連坐法重懲 12/10 13:59
diamondboy:恐爭搶出價等與民脫節之想法,監院應彈劾全單位公務員 12/10 14:07
diamondboy:至少考績丙等讓該單位公務員永無機會升遷以免未來害民 12/10 14:12
bboy5j:等到確認有交易行為再說吧..光憑自己的想像就建議人家刪除? 12/10 15:12
minori0804:等到有交易行為再說+1 科長太腦殘了 12/10 15:43
crocus:所以以後喝酒的人開車門放東西也可以先抓了喔?實在是莫名其 12/10 17:55
crocus:妙...管很大 12/10 17:55
creamcandies:人家是說"送"誰說是"賣"是看不懂中文嗎@@? 12/10 19:34
littlechian:推linsh09大~ 寫個市長信箱,告知底下有這等人才~ 12/10 21:44
foolani:都說是 送! 了 , 阿是不行 送! 喔 , 送誰要你管 12/10 22:00
aswin12000:浩志浩呆~ 12/10 23:05
Felicien:太閑去取締亂丟垃圾 12/10 23:28
MyHoney:交換板有垃圾袋交換耶 12/12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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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