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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要學好非暴力溝通,練習「觀察」,表達「感受」,「需求」,「請求」才對。
但仔細想想,我會對「這是真的嗎?」、「你是說真的嗎?」、「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感到既憤怒,又覺得我在課堂上
不應該太敏感,要有禮貌笑著回答人家這個行為,既感到無奈又委屈。想了很多,我應該堅強點,我應該要替對方著想,我應
該放下價值判斷,我應該要學著跳入愛與光,看見對方的光。我應該……,但當下強壓的怒氣與屈辱,事後遭對方否認「我沒
有這樣說(我的天呀!又要落入真相的爭辯嗎?)] 我還是覺得硬生生要轉念,太過殘忍。包括現場的帶領者要求雙方彼此直視
眼神,當場就要大和解,讓我感到十分訝異。怪了,這不就跟我在某個通靈團體一樣,執行者還要求學員要對批評說道謝,是
在演宗教大愛還是為了維持表面的和諧?

深深的覺得不被信任,深深的覺得自已不夠好,深深的相信不會有人支持我,還會懷疑我的感受、我的遭遇,我的內在在哭泣
,我卻還要含笑道謝?然後聲稱沒有受害者?奇蹟課程說你要寬恕,拜倫凱蒂說要一念之轉?某個醫師誰誰誰說是內在本來就
有傷口?

為什麼人要為自已的不舒服與受傷,向對方道歉或道謝呢?感恩上師的教導?感謝上蒼的安排?感動上帝的禮物?

那感覺就像是一邊侵犯你,一邊說你要感謝我,一邊說你哭什麼你嚇到我了你要向我道歉,一邊說你不夠開放,心和身體打不夠
開?一邊說沒有受害者呀!也沒有加害者呀!你不要有受害的意識呀!

日月潭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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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