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http://www.ey.gov.tw/yadvise/
行政院青年顧問團成立說明
壹、緣起
馬總統於今(103)年520就職六周年演說上,宣布行政院將成立「青年顧問團」,主要係邀請三十五歲以下青年參與,提供政府建言,希望可以激發年輕人與政府的廣泛對話,在行政團隊政策形成過程中,發揮諮商及建言功能。
貳、目標
社會多元化的環境,激發青年的創造力與潛能,臺灣青年的未來發展一直是政府關注的重要課題,每一個世代的青年都有其特色與理想,新世代的青年勇於表達、勇於挑戰及追尋理想,並且擅長以電子網路等新媒體關心公共事務,故透過成立行政院「青年顧問團」,期能建立一跨世代的平臺,開創一溝通新領域,讓政府有更多的管道傾聽青年意見,進而採納青年建言。
参、組織
(一) 青年顧問團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
(二) 青年顧問團成員19至25人,任期一年,無給職,每季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分組會議。
(三) 顧問團開會時得邀請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會議。
(二) 青年顧問團成員19至25人,任期一年,無給職,每季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分組會議。
(三) 顧問團開會時得邀請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會議。
肆、任務
(一)蒐集及反映青年意見。
(二)針對青年關注之公共政策,積極提供策進建言。
(三)實地參訪國家重大建設,提出具體改善意見。
(四)其他有關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事項。
(二)針對青年關注之公共政策,積極提供策進建言。
(三)實地參訪國家重大建設,提出具體改善意見。
(四)其他有關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事項。
伍、倫理
(一)積極參與,除非重要理由請假外,應全程參與顧問團會議。
(二)理性討論,尊重他人意見並遵守會議相關決議事項。
(三)未經授權,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青年顧問團對外發言。
(四)遵守利益迴避原則。
(二)理性討論,尊重他人意見並遵守會議相關決議事項。
(三)未經授權,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青年顧問團對外發言。
(四)遵守利益迴避原則。
陸、甄選
一、報名資格:
- 以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為原則。
- 可採取「自薦」或「各界推薦」其中一種方式。
自薦:(2擇1)
A.熱心公共事務,具社團領導經驗或曾於非營利組織實際從事公益服務者。
B.於具有公共議題討論功能之社群網站或公共論壇擔任負責人。
各界推薦:由產、官、學等各界人士推薦,需敘明推薦理由、推薦人職稱及聯絡電話。
二、報名期間:
103年6月7日(星期六)起至6月17日(星期二)止。
103年6月7日(星期六)起至6月17日(星期二)止。
三、報名方式:
行政院將於6月7日公布受理報名申請之網址,請於報名期間上網,填寫相關資料。報名者需撰寫1000字以內之短文一篇,簡述個人學歷、經歷及對未來擔任青年顧問團之自我期許;另外,報名者還需上傳一段 3 分鐘以內之影片,就當前重要政策或青年相關議題表達己見,形式不拘。
行政院將於6月7日公布受理報名申請之網址,請於報名期間上網,填寫相關資料。報名者需撰寫1000字以內之短文一篇,簡述個人學歷、經歷及對未來擔任青年顧問團之自我期許;另外,報名者還需上傳一段 3 分鐘以內之影片,就當前重要政策或青年相關議題表達己見,形式不拘。
四、遴選:
行政院將設立一遴選委員會,由6位政府代表及6位民間人士代表共同組成,經審閱並討論申請人文章及影片後,依領域及性別平衡等原則遴選出青年顧問團的成員。
行政院將設立一遴選委員會,由6位政府代表及6位民間人士代表共同組成,經審閱並討論申請人文章及影片後,依領域及性別平衡等原則遴選出青年顧問團的成員。
五、洽詢方式:
emma060435@mail.yda.gov.tw,張小姐。
emma060435@mail.yda.gov.tw,張小姐。
柒、設置要點
行政院青年顧問團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6月6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1030137372號函訂定
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鼓勵青年瞭解公共事務,提供青年在政府政策形成中之參與管道,特設青年顧問團(以下簡稱本團)。
本團之任務如下:
(一)蒐集及反映青年意見。
(二)針對青年關注之公共政策,積極提供策進建言。
(三)實地參訪國家重大建設,提出具體改善意見。
(四)其他有關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事項。
本團置召集人一人,由本院院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本院院長指派之政務委員兼任之;執行長一人,由教育部部長兼任之,協助召集人綜理本團相關業務;青年顧問十九人至二十五人,以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為原則,經由自薦或各界推薦,並經本院組成遴選委員會遴選後,由本院院長聘任之。
自薦擔任本團青年顧問者,須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之ㄧ:
(一)熱心公共事務,具社團領導經驗或曾於非營利組織實際從事公益服務。
(二)於具有公共議題討論功能之社群網站或公共論壇擔任負責人。
本團青年顧問任期一年,期滿得予續聘;於聘任期間因故出缺者,由本院院長補聘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為止。
第三點之遴選委員會,由本院遴聘(派)六位政府代表及六位民間人士組成。
遴選委員會遴選青年顧問時,應依重要政策或青年相關議題之領域及性別平衡等原則為之。
本團會議以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分組會議。
本團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並得邀請相關機關首長或學者專家列席。
青年顧問應親自出席會議,並遵守利益迴避原則;未經授權,不得代表本團或以個人名義對外發言。
本團青年顧問及相關幕僚工作成員,均為無給職。
本團由教育部擔任幕僚工作;所需經費,由該部編列預算支應。
----------------------------
行政院文建會藝文部落格
http://blog.moc.gov.tw/blog/pilikang
行政院文建會藝文部落格
http://blog.moc.gov.tw/blog/pilikang
--
由 Blogger 於 6/12/2014 06:48:00 上午 張貼在 胡愛晏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