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遊記] 中山堂梅川詩社大清漢韻發表會、雲門九歌
時間: Fri Oct 12 23:14:02 2012
一、九歌
雲門九歌是眾所皆知的舞集代表作
編 舞:林懷民
音 樂:台灣原住民音樂 亞洲民族音樂
朱宗慶打擊樂團演奏
口 白:瓦歷斯.諾幹 李疾 郭遠仙 蔣勳
音樂顧問:瞿小松
舞台設計:李名覺
佈景採用林玉山畫作「蓮池」局部設計
燈光設計:林克華
服裝設計:林懷民 羅瑞琦
面具設計:林彥伶 王俊耀
幻燈設計:張慧文
九歌題字:董陽孜
1993年8月10日於台北國家戲劇院首演
然則,神祇從未降臨。
屈原的「九歌」敬天地,祭鬼神,
歌頌愛情,悼念國殤,是萬民的禱告。
舞劇以屈原的原作作為想像力的跳板,
呈現一場劇場儀式。
(摘自雲門舞集官網)
《九歌》是當代舞團雲門舞集的一齣相當重要的作品。1993年8月10日於台北國家戲劇院
首演,是雲門舞集在1991年復出之後的第一個新作。這齣舞長達兩小時,一共分為8段,
分別是:迎神、東君(首演季時為「東皇太乙」)、司命、湘夫人、雲中君、山鬼、國殤
、禮魂。整齣舞的概念是以中國詩人屈原的作品楚辭中的九歌為基礎,延伸出編舞家的解
讀與聯想。舞劇有三大主軸,分別是愛情、國家、民眾。
這齣重要舞劇是雲門舞集贏得國際稱譽的原因之一。它之所以能成為當代舞劇的經典在於
整體的故事性和獨特性都很強烈。在八個橋段中視覺變換有相當多的驚奇和魅力。堪稱是
雲門最為華麗的作品。(摘自維基)
心得:
2012年雲門舞集在台中演出的九歌,蓮池一直是很吸引人的巨大場景。中間穿插的公事包
先生與冰刀式的快旗手、亂入式的自行車遊走有種穿越古今的微妙感,有些突兀之餘的喜
感。裡面鬼神式的道具和面具的應用很有震撼力,可惜在上半場的結束只草草出現驚鴻一
瞥的民俗鄉野怪談式的假面人身,之後就是中場休息。這個小片段應該可以再多延長一些
。八個段落的切合點大致可以,但獨舞有點不乾淨俐落,反倒是群魔亂舞式的精采與開場
眾人圍合的力道與美學拿下首勝,之後卻難以再超越那整齊與熟練的力度。
另外下半場終末將近十至二十分鐘的劇段全是「點心燈儀式」,當然最後形成畫面很有
亮感與溫暖的意象,但一步步的慢行實在是拖長了舞劇的流暢度,緩慢的禪意與細心的守
侯和護持是有點到,但應點到為止方為上策而非淪為不得不排完的尬尷拖戲。這是我個
人的看法。是不是多年以後的九歌可以再昇華或再改編?諸神復活在一燈燈的心燈裡卻
被人來人往的冗長組合一再延宕?在那無法快速解決的排列聯合圖象裡,藏著行雲流水
的光明意象和無可奈何的等待希望,一盞盞的組成是由小而大、由少而多的聚合體,個體
到群體的融合意象形塑巨大的時代視像與時空影像,卻永遠礙於「慢慢來」的故步自封。
是況味、是哲思、是禪意也是種不能跨越的困境,這點可以值得思考。
二、第三屆大清漢韻發表會
雖是在2012年10月10日的雙十節晚上,卻沒有客滿,可能是宣傳度不夠,因為這是假日
又是免費入場,卻沒有坐滿。一樓將近有八成五,但還是有不少的空位,更何況二樓的
人不會比一樓多。這點很可惜,就算非經典熱門的劇組或藝文團體,但在相關單位與團
體本身的廣宣面向似乎仍可做得更多一些。
心得:對於小朋友組的吟唱和朗讀反而比大人組還來得有生氣,那聲音和生命的力道或許
沒有成人的語感和語法熟練,卻在青澀之中展現吸引全場目光的力與美。銀髮族和老師
們、長青者、會員們當然在古詩詞上的駕輕就熟不容小覷,然而說實話唸起「弟子規」的
撼動力與打從心底深處的與有同感,卻是這群小朋友或是小一小二或是小五小六們拔得頭
籌,沒有世故、沒有放不開、沒有虛偽,有的是發自內心的童真和純練的精華,十分精彩
,成為全場的亮點,是本屆發表會最棒的演出。
值得一提的是在下半場開頭的另外一個協會團體的演出,以年青男性身著時尚裝扮唱著流
行歌曲或民歌式的教孝歌,反而融入了不嚴肅的親切感與真性情的感動,值得所有梅川詩
社的效仿。聽了還想再聽,一字一句沒有拖泥帶水,縱有重覆、雖有老生常談之感卻拋棄
了傳統可能有的缺點而加入了時下輕鬆的元素,滿分之作!
題外話:原本以為場刊和主持人介紹每個星期一第二十五期的漢韻開課是免費的,所以向
該詩社報名,後來得到電郵回覆需五百元保證金與二千元的助印費,當下有點突兀就算
五百元全勤(或請假四堂以內)可退回,但不管是以水電或是雜項或是講義或是交通費、講
師費等諸多名義收取都應該不算是「免費」才對?當然非公益團體也無義務全程免費教課
,只是文宣與網站甚至在話術上都應該誠實揭露或者至少做到不隱藏才對,上課要收費很
正常,不過對於「免費」的字樣是否應該有所保留與拿捏?畢竟還是要繳一些費用,無論
是以什麼名稱當項目。不過還是肯定他們對於台語、傳統文化的付出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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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愛晏
做妳所熱愛的事情,然後讓別人為此付錢給妳。
丹。米爾曼<生命如此富有>p.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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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10/12/2012 08:14:00 上午 張貼在 胡愛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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