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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ching98 (藏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檢方評鑑委員 恐龍法官竟獲選
時間: Sat Jan 7 10:55:34 2012

【綜合報導】由白玫瑰運動催生、設立具淘汰不適任檢察官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昨
產生11名委員,其中經法官集體票選挑出的代表,由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出線,但因邵曾
承審性侵女童案被批是「恐龍法官」,引發爭議,白玫瑰運動發起人曾香蕉抨擊此結果「
與社會脫節」,但司改會認為是代表法官們的意見,「應予尊重」。

「與社會脫節」
記者昨聯繫不上邵,不知其回應。邵前年審理一件女童哭喊「不要!」仍遭男子性侵案,
她任審判長的合議庭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等理由,將全案發回更審,被痛批是恐
龍法官。而去年初總統馬英九公布提名邵為大法官候選人後,再引發軒然大波,邵黯然請
辭提名,但她同事認為問題出在法令不周,為她抱屈。
白玫瑰運動發起人曾香蕉昨說:「邵法官曾做出未顧及被害人的爭議判決,不知她要如何
評鑑,政府分明是與社會脫節」,白玫瑰發言人EVA說:「邵法官曾被提名大法官,後來
馬總統為此事道歉,如今再讓她當評鑑委員,難道是補償?這是司法改革還是司法獨立?

民間司改會理事高涌誠說,票選意義在於能表示一定群體的意見,既然法官們不認為邵燕
玲有出任問題,應予以尊重。司法院表示,邵是票選產生,無法評論。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42997/IssueID/20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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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59.20
timlin:黨證無敵 01/07 10:55
jarry1007: 整個司法界就像個侏儸紀公園 選出恐龍法官很正常 01/07 10:56
stella323:恐龍評恐龍 產生更多恐龍 沒錯阿= =? 不然會產生啥? 01/07 10:56
studygo:溫馨 還終身職呢 鬼島 01/07 10:56
HateSHE:曾香蕉要上色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01/07 10:57
kent:紹燕玲曾被馬英九提名大法官 01/07 10:57
SinosaiAgi:太諷刺了 居然選 造成白玫瑰運動的引爆點爭議人物 01/07 10:57
valenci:還是要說 邵燕玲是被民粹抹黑 01/07 10:57
ufoon: 臉 書 搞 一 搞 吧? 01/07 10:57
chejrk:既得利益的團體,一點都不意外.因為自已人根本動不了. 01/07 10:58
Terrill:審理三歲女童遭性侵案、做出「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爭議 01/07 10:59
Terrill:很扯,女童都說不要 然後這恐龍還可以說沒有違反意願 科科 01/07 10:59
Terrill:這恐龍av看太多喔 以為"不要" = "不要停"是不是?? 01/07 11:00
dictons:OP 24303 01/07 11:00
sd09090:都是龍就不用評了 01/07 11:02
piece1:她同事認為問題出在法令不周?那還不修法..感覺恐龍不只一位 01/07 11:02
GriefSeed:法令是他同事可以修的喔? 01/07 11:04
OoJudyoO:他同事也是法官阿XD 怎麼修法? 修法是立委的工作 01/07 11:05
gn02174082:piece1需要重修法緒.... 01/07 11:06
piece1:當然是叫立委諸公..諸公沒修是真的法令不周嗎? 01/07 11:06
valenci:Terrill:她哪說沒有違反意願???哪看來的?? 01/07 11:07
fantasibear: 苦人民所苦 你們的聲音 政府全做到了 01/07 11:09
lawisking:呵呵 鄉民看新聞就能斷案啊~怎嚜看出來的? 就看新聞啊 01/07 11:10
rockido:好多恐龍鄉民~~~ 01/07 11:11
GriefSeed:周不周詳跟立委修不修法有關嗎....你以為立委很認真嗎? 01/07 11:11
ndr:怎不開個侏儸紀公園 01/07 11:12
oTQTo:本來好好的法律 被恐龍婦團硬加上"違反其意願" 法官認真審 01/07 11:14
oTQTo:反而被他們罵恐龍 好慘... 不懂法律的人修法的下場 01/07 11:14
miracle1215:原來「不要」這兩個字 叫做「無法證明違反意願」天才 01/07 11:15
oTQTo:本來只要客觀上不能抗拒就成罪 現在還要加上什麼違反其意願 01/07 11:15
realmiddle:要從一群恐龍裡面選出不是恐龍,的確難度頗高 01/07 11:16
OAzenO:又來了 好像當初鄉民們都在犯罪現場似的都知道事實經過 01/07 11:16
TenLong:白玫瑰之前不是鬧了好幾次笑話嗎?他們和鄉民的言論看看就 01/07 11:18
lawisking:再這版認真 又會被酸民說 法律人快護航~ 01/07 11:18
valenci:然後白玫團還把這案當指標 更審還判無罪新聞還比較少^^ 01/07 11:18
TenLong:好,反正只能在網路上沒實際意義... 01/07 11:19
bugmens:哭喊「不要」變成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是因為法律 01/07 11:19
valenci:http://ppt.cc/adGd mobile1討論串 01/07 11:20
bugmens:沒明確寫出來所以才不會判嗎 01/07 11:20
valenci:哭喊「不要」的採證呢??? 01/07 11:20
TenLong:還不是看新聞在吵而已,記者寫東西又不用像寫判決那麼嚴謹 01/07 11:21
TenLong:可以加上雙方自己說 但沒證據的東西.... 01/07 11:22
TenLong:而且整篇文章只挑幾句看 意思有時會完全相反 01/07 11:23
lawisking:把判決書貼上來 會被鄉民噓啦~ 那是恐龍寫的 01/07 11:23
jamesy:八卦版最大的謎團就是平時狂罵記者 卻又對記者報導深信不移 01/07 11:24
hyxs0:憑良心說,看過安安的判決,你會覺得司法是公正的嗎? 01/07 11:24
valenci:樓上太跳tone 那你乾脆說因為安安的案 全台司法都錯的?? 01/07 11:26
GriefSeed:政治人物的案子 不管怎麼判 一定會有一堆人不滿 01/07 11:28
GriefSeed:有罪無罪都一樣 一定扯政治迫害或黨政 老梗了 01/07 11:28
larsur: 又在近親繁殖了 01/07 11:34
vinsh:哭喊不要的採證? 那女童有說我要嗎? 01/07 11:37
ChrisBear:無腦鄉民要全民公審嗎 01/07 11:49
jf7642:樓上腦殘法官 01/07 11:50
baidu:鄉民都是司法官高考及格 說恐龍就是恐龍 無須爭辯 01/07 11:51
ndr:鄉民是皇帝吧 01/07 11:52
smalldick:u的喔 上幾樓會很想犯案讓他判決喔 01/07 12:18
kuankubank:司法院不能主度提案送立法院? 01/07 13:28
LucAngel:法官只看顏色正不正確,不意外 01/07 16:50
pig22022:白玫瑰運動發起人 曾香蕉表示: 01/07 17:44
kaku216:沒救 01/0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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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