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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資訊] 網際網路刊登不實醫療廣告,依法裁罰
時間: Thu Oct 20 12:37:44 2011


http://health99.doh.gov.tw/Hot_News/h_NewsDetailN.aspx?TopIcNo=6037


重申網際網路刊登不實醫療廣告,依法裁罰
資料來源: 行政院衛生署
發佈日期: 2011/1/25

為保障民眾之就醫安全及身心之健康,對於醫療廣告之管理於醫療法第五章
已有明定,又鑑於現今網路資訊之通達,為使醫療機構可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正確
之醫療資訊予民眾參考,行政院衛生署並已於99年2月4日衛署醫字第0990260339
號令發布「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自發布後6個月施行,依該辦法
醫療機構如需於網際網路刊登醫療相關資訊,即應就其提供網路資訊之網域名稱
或網址及網頁內容之主要項目,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之方式,予以適度規範
及監督,以符合民眾知的權利及保障其就醫之權益。


復為有效杜絕及遏止違規廣告之氾濫,行政院衛生署已建立跨部會監控管理
機制,並且推動中央醫療、藥物、化粧品及食品廣告監控計畫,針對電視媒體、
電台媒體及網路媒體所刊播之醫療、藥物、化妝品及食品廣告,持續進行有效抽
樣及全面性分級監控,亦責成地方衛生局主動監控,如經查獲違法,即予依法查
處。


行政院衛生署呼籲醫療機構刊登醫療廣告應恪遵醫療法及該署99年2月4日衛
署醫字第0990260339號令發布「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等之相關規定
辦理。亦請民眾如發現有違反上開規定之情事,得逕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或該署
提出檢舉以為查辦,以共同維護及促進良好之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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