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作者: andy880036s (中信魚京云鬼!!)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採訪權vs.隱私權 仍是難題
時間: Sat Jul 30 09:19:26 2011

採訪權vs.隱私權 仍是難題


【中央社╱台北29日電】 2011.07.30 12:22 am


大法官在第689號釋憲案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對跟追採訪罰鍰,並無違憲,但若採訪
符合公共利益,不屬受罰範圍。釋憲結果平衡各方,但採訪權與隱私權界限,恐怕還是難
題。

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因持續跟拍藝人孫正華與丈夫苗華斌,遭報警處理,王煒博因而遭警
方以社維法「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規定裁罰。王煒博認為社維法有侵害新聞採訪之虞聲
請釋憲,大法官宣告社維法該規定合憲。

當初大法官受理這件釋憲時,認為社維法相關規定攸關採訪權與隱私權,大張旗鼓召開憲
法法庭,邀社維法主管機關內政部與學者辯論。但釋憲後,多數大法官卻未明確說明媒體
採訪權與隱私權界限,甚至有大法官認為,媒體採訪權與隱私權不是這次解釋標的,還需
在未來好幾個釋憲中闡明。

隨科技進步,媒體採訪方式愈來愈多元,採訪衍生的問題與日俱增,從英國戴安娜王妃因
狗仔飛車追逐採訪過世,到近來英國媒體大亨梅鐸經營的「世界新聞報」涉非法竊聽,媒
體採訪權與名人隱私權權衡,已是現在社會不得不正視的問題。

釋憲理由一方面認為,新聞採訪若跟追已達緊迫程度、可能危及被跟追人身心安全或行動
自由時,社維法授權警察介入制止,不能說是違憲,一方面又說只要跟追行為能被「社會
通念」容忍,跟追行為就具正當理由,自然就不在處罰之列。

釋憲最後認為應修法,讓跟追是否要裁罰問題,改由法院決定。只是在先前一連串「恐龍
法官」爭議判決、裁定後,跟追裁罰交給法官定奪,能否定紛止爭、滿足新聞自由保障,
仍是未知數。這次釋憲究竟能否解決採訪權與隱私權之爭,答案不言可喻。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494520.shtml

--
中職22年全壘打王激烈爭奪戰!!!
球員 支數
葉丁仁 14
高國慶 12
林泓育 11
持續更新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39.108
timlin:女支者 07/30 09:20
makimakimaki:現在記者想怎樣 07/30 09:22
wizardfizban:記者大概是想要法律明寫他們想找誰說話 誰都不能拒絕 07/30 09:24
lave2002:人民不懂法律有誤認法律問題~記者有澄能力清探討法律問題 07/30 09:29
lave2002:卻還跟鄉民起鬨恐龍法官~降低記者格調~ 07/30 09:31
lave2002: 有能力澄清 07/30 09:31
F11:採訪權可以一直跟拍偷拍喔 那鄉民可不可以採訪記者問她們你們 07/30 09:33
F11:是不是腦殘阿 不會去拍黎胖子喔 07/30 09:34
DK2s:顏色對了 隱私權就會被尊重 馬公主感到欣慰 07/30 09:40
cronohyde:腦殘妓者~去你媽沒人性~吃屎吧 07/30 09:47
klowa:記者自己沒大腦還要拖別人下水喔 還以為自比法官強了咧 07/30 09:49
klowa:連個委一錄事都考不上才會去當記者啦 07/30 09:50
klowa:一堆新聞跟本就是腦殘記者在那麼胡說 還恐龍法官咧 07/30 09:51
jagdzaku:在台灣不是都看黨證的嗎 07/30 10:0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