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位藝文部落格的好朋友們,

感謝一路走來與藝文部落格的相知相惜,因為你們的支持力量與灌溉,使藝文部落格呈現無比活力,也提升了藝文部落格內容的無形價值。

至此,「會員福利社」的階段性任務已然達成。如同5月20日發佈的[站務公告]所述,「會員福利社」將於6月15日起停止發放點數。

為顧及既有會員們福利,「會員福利社」將於6月20日起開放兌換最後一波的藝文福利品。品項數會陸續補充,務求提供會員們更多重的選擇,希望大家皆能兌換到「實在又尬意」的禮品,也代表著「會員福利社」的真心誠意,未經使用的點數則於11月30日自動失效。

福利品兌換方式遵照「會員中心權責條款」及積點守則進行:

1. 本社所供應之品項與數量,將陸續發佈於「精彩獎品」單元中,各項獎品均兌完為止。
2. 本社之兌獎行為皆需經過審核,採取「申請登記」→「人工審查」→「通過寄送」三段式作業。
3. 同一獎項,同一人僅限兌換 1 次,此項限制將於「申請登記」時由系統自動提示。
4. 會員於「申請登記」階段即「預扣點數」,避免佔額申請、進而影響其他會員兌獎權利的情形發生。若審查後被駁回,系統會自動返還點數。
5. 本網站保留審查內容之權利。兌換獎品時,維運人員將針對內容進行審查;若經審查內容係為不當累積點數之作為,將扣除相關點數。
6. 上述以不當方式累積之紅利點數,若另經其他會員檢舉並經查核屬實者,將回溯扣除同值點數。
7. 若通過審查的兌換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兌換者(會員本人)需回填兌獎確認信函後,才會進入待寄作業。
8. 一旦審查通過或完成兌獎確認函回填手續後,該項申請立即進入待寄作業的處理流程;會員應於兌換前確認註冊資料的正確性,若因個人資料填寫不實(如真實全名、地址、電話…)而造成郵寄遺失時,本網站將不再進行補發。
9. 獎品若遇市場缺貨或停產的情形,本社有權以同質性的等值商品取代。
10. 如本服務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本社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11. 會員兌換之獎品將於每月 15 日及30日前後(如遇假日則順延)統一以掛號方式寄予兌獎人。
12. 兌換時間:自2013年06月20日起開始兌換。

--
由 Blogger 於 6/21/2013 03:20:00 上午 張貼在 胡愛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胡愛晏 的頭像
    胡愛晏

    Adonai vasu borragus-胡愛晏(WHOIAM)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