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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15 (一),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 <cciweb@cca.gov.tw> 寫道:

寄件者: 文化創意產業專案辦公室 <cciweb@cca.gov.tw>
主旨: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文創產業媒合計畫」開始了!
收件者:
日期: 2011年8月15日,一,下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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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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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文創產業媒合計畫」開始了!

壹、計畫目的

一、透過媒合計畫,鼓勵中介體系,促成文創產品創作者與品牌行銷團隊合作。冀望透過以大帶小、跨業整合、化零為整的媒合計畫,創新文創產業經紀模式,以團隊力量共同研發行銷,鼓勵跨業資源整合,開拓新商業模式或獲利模式,建立台灣品牌,從而全面提昇我國文創產業國際整體競爭力。

二、協助媒合「品牌行銷團隊(中介團隊)」與「文創產業創作者」兩種成員合作組隊共同提案申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創產業補助專案」 (以下簡稱文創補助專案) 。
資格限制、佐證資料詳見網站公告:

http://www.cca.gov.tw/notice.do?method=findById&id=1222766685854


貳、申請媒合對象資格分為二大類:
一、具有整合能力之品牌行銷團隊(中介團隊)
 請至報名網頁上填寫「A類:文創產品品牌行銷團隊(中介團隊)申請表」
 資格限制、佐證資料詳見網站公告:

http://www.cca.gov.tw/notice.do?method=findById&id=1222766685854                                                              二、具文創產品創作能力或推展能力之個人/團體、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企業(公司、商號)。包含

(一) 個人及未有任何商業/公司登記之團體 (請至報名網頁上填寫「B1類:文創產品創作者(個人/團體)申請表」)
(二) 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請至報名網頁上填寫「B2類:文創產品創作者(非營利社團組織)申請表)
(三)企業-公司或商號(請至報名網頁上填寫「B3類:文創產品創作者(企業-公司、商號)申請表」)
 資格限制、佐證資料詳見網站公告:

http://www.cca.gov.tw/notice.do?method=findById&id=1222766685854

参、計畫說明: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媒合發表會時間:100年8月30日(二) 。
2.媒合發表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25日(四) 下午5時30分止。
3.網路媒合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0年09月13日(二)下午5時30分止。(為便利中南部以及離島文創產業工作者進行媒合,並延長媒合計畫時間,讓參與媒合計畫者有更充裕時間進行媒合)。
4. 以上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後將產生報名編號,請勿修改佐證資料信封封面標示之報名編號。本計畫收受之申請資料及附件,均不予退回。報名網址:http://www.cci.org.tw/2011gather/www/index.php

5. 相關佐證資料一律以掛號寄送台北市中正區10049北平東路30-1號13樓「文建會文創產業專案辦公室收」 (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佐證資料截止收件時間同各報名時間。
二、媒合發表會:本會預計於100年8月30日(二)舉行,舉辦品牌行銷團隊(中介團隊) 與文創產品創作者媒合發表會,促進雙方認識與交流,洽談未來共組團隊事宜。
三、網路媒合開放時間:即日起至9/13日(二)止,登入網址:http://www.cci.org.tw/2011gather/www/index.php

歡迎於開放時間內上網尋找合作夥伴,共同提案申請「文創補助專案」。

肆、輔導與獎補助款項:
一、凡報名媒合配對成功,於100年9月26日(一)前共同提案申請「文創補助專案」,通過技術審查,並依審查委員及顧問意見修改提案計畫書送決審者,將可獲得10萬元以內之獎金。
二、以上所提媒合及提案計畫通過後所獲之實際獎補助款及核撥方式,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創意產業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伍、本計畫詳細參加資格及媒合發表會暫定流程請見網站公告,本會並保留調整計畫內容之權利。

         網址:http://www.cca.gov.tw/notice.do?method=findById&id=122276668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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