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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bel (合法的擄車勒贖集團...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救人不罰 將入緊急醫療法
時間: Wed Aug 17 09:30:52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7/128/2wzx5.html
救人不罰 將入緊急醫療法
更新日期:2011/08/17 00:07【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未來,在路邊、公共場所看到有人猝死、心肌梗塞,救人不慎出錯,可望免除刑責,衛生
署希望在今年年底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將國外「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的救人不受罰精
神納入緊急醫療救護法,讓民眾不致因救人而背負法律刑責。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歐、美許多先進國家設有「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像德
國比較嚴格,見死不救甚至犯法。美國則規定,一般民眾若因進行CPR(心肺復甦術),
或以傻瓜電擊器救人而導致病患、傷患皮膚灼傷、肋骨斷裂,可以免除法律責任,以提升
民眾救人意願,以後修法方向應該會參照美國制度。
長庚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陳日昌表示,當看到路邊有人受傷、猝死,很多人會擔心造成他
人受傷,救人反被告。事實上若按照指示使用傻瓜電擊器,造成傷害風險微乎其微。
陳日昌主任指出,推動「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立意雖好,但需要讓大眾多了解修法精神
,部分民眾可能擔心受傷者求助無門,這點還需要進行公聽會取得共識。如果通過修法,
應可提升民眾救人意願。
--
這樣救人之前就不必擔心有沒有三百萬可以賠了
也不會有受傷倒在路邊沒人理的事了吧...
--
推 yanjiun0821:多的是歷史學家研究這個~耶穌是在神殿外被講道之人吸 04/09 10:44
推 GGofGOD: 覽啪 04/09 10:45
→ yanjiun0821:引進而開啟他的宗教思維~這也是早就研究出來的 04/09 10:45
→ GGofGOD: 口交娃 04/09 10:46
→ yanjiun0821:樓上的~你很噁心~沒品~無聊 04/09 10: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13.157
→ f11IJ:悲哀 08/17 09:31
推 whitefox:恐龍:我即是法,我說你有罪就是有罪,333萬快拿出來 08/17 09:32
→ c1over3:沒刑責 民責呢 等修完再說吧 08/17 09:32
→ southen: 溪懶啪 08/17 09:32
→ nosay:風氣已成 ~ 立法效用可能不大 08/17 09:33
→ FightYourMom:救人不罰,但還是有被誣賴你是肇事者的風險 08/17 09:33
推 pttdog: 免除刑責 但民事賠償八百萬 08/17 09:33
推 Refauth:以後路上會躺滿老人等著外國人撿"屍體" 台灣年輕人旁邊拍 08/17 09:33
→ Refauth:影片等著要錢 08/17 09:34
→ Refauth:創造台灣新經濟奇蹟就是靠這個!! 08/17 09:34
→ ketter:I am the law!!!! 恐龍法官:You are low~ 08/17 09:35
推 ndr:怎麼沒包括打電話幫忙報警的? 08/17 09:35
噓 volgarv:樓上無誤,這新聞欠噓 08/17 09:35
→ ndr:就算有這法,對方照常告的話,還是得要周旋啊. 08/17 09:36
推 e1q3z9c7:被誣賴是肇事者還要上法院 說不定有冤獄坐 08/17 09:37
→ ndr:刁民:我們不信基督教,這法跟我們無關. 08/17 09:37
→ coldleaf:ndr大,萬一打電話報警的真的是肇事者怎麼辦? 08/17 09:39
→ ndr:希望立法的沒有"輕鬆"到沒考慮所有可能的情況 08/17 09:41
→ ndr:希望...... 08/17 09:41
推 theeht:表示肇事者有悔意 所以無罪 08/17 09:42
推 tmr0218:不罰 可是家屬還是有提告的權力吧 08/17 09:42
噓 ffiva:超過能力的承擔,是不能阻卻違法的。 08/17 09:42
噓 violetking:免刑責 不表示免民事 鉅額的賠款才是煎熬呀!! 08/17 09:44
噓 solsol:他只說刑責 可沒說"民事責任" 08/17 09:44
→ joe2:不用坐牢 但是要賠錢XDDDD 08/17 09:45
推 cvn65:一句不罰 就可以把之前的寒蟬效應消除喔 X!官真他X的好當 08/17 09:46
→ joe2:話說一半 沒有免去民事責任 還是準備個300萬來吧 08/17 09:46
標題: [新聞] 救人不罰 將入緊急醫療法
時間: Wed Aug 17 09:30:52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7/128/2wzx5.html
救人不罰 將入緊急醫療法
更新日期:2011/08/17 00:07【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未來,在路邊、公共場所看到有人猝死、心肌梗塞,救人不慎出錯,可望免除刑責,衛生
署希望在今年年底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將國外「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的救人不受罰精
神納入緊急醫療救護法,讓民眾不致因救人而背負法律刑責。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歐、美許多先進國家設有「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像德
國比較嚴格,見死不救甚至犯法。美國則規定,一般民眾若因進行CPR(心肺復甦術),
或以傻瓜電擊器救人而導致病患、傷患皮膚灼傷、肋骨斷裂,可以免除法律責任,以提升
民眾救人意願,以後修法方向應該會參照美國制度。
長庚醫院急診醫學部主任陳日昌表示,當看到路邊有人受傷、猝死,很多人會擔心造成他
人受傷,救人反被告。事實上若按照指示使用傻瓜電擊器,造成傷害風險微乎其微。
陳日昌主任指出,推動「善良的撒瑪利亞人法」立意雖好,但需要讓大眾多了解修法精神
,部分民眾可能擔心受傷者求助無門,這點還需要進行公聽會取得共識。如果通過修法,
應可提升民眾救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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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救人之前就不必擔心有沒有三百萬可以賠了
也不會有受傷倒在路邊沒人理的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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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njiun0821:多的是歷史學家研究這個~耶穌是在神殿外被講道之人吸 04/09 10:44
推 GGofGOD: 覽啪 04/09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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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dr:刁民:我們不信基督教,這法跟我們無關. 08/1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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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eeht:表示肇事者有悔意 所以無罪 08/17 09:42
推 tmr0218:不罰 可是家屬還是有提告的權力吧 08/17 09:42
噓 ffiva:超過能力的承擔,是不能阻卻違法的。 08/17 09:42
噓 violetking:免刑責 不表示免民事 鉅額的賠款才是煎熬呀!! 08/17 09:44
噓 solsol:他只說刑責 可沒說"民事責任" 08/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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