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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離婚有感》

 

作者:石中英

 

每逢薄倖1欲何之,最是無情輕別離。始覺冰人2多巧語,當年誤信悔難追3。(其一)

有郎如此願無郎,薄命深宵恨轉長。自顧顏容憔悴甚,無心對鏡理殘妝4。(其二)

【題解】

 

本組詩為七言絕句,收入《詩報》第二十八號「海國清音」欄(1932115日)。石中英生平經歷兩段婚姻,首次結婚對象為鹿港詩人陳子敏,雙方都具有深厚漢學素養,詩作中也都曾顯露對日人政權的厭惡,婚後夫唱婦隨,經常相偕出遊並參加詩友聚會,日漸開拓眼界,然而或許因為陳子敏經常與朋友買笑尋歡,令石中英深感孤寂愁悶,在日日以淚洗面之後,乃決定主動提出離婚以結束這段令人傷心的婚姻。昭和6年(1931)漢文雜誌《藻香文藝》刊出石中英意欲離婚的詩作〈離緣有感率成四絕〉,一個月後,石中英取前述四首絕句之第二、三首再投稿於《詩報》,字句稍有改易,即為本處〈將離婚有感〉絕句兩首,當有昭告眾多詩友之用意。

 

【作者】

石中英(1889-1980

【注釋】

 

1.薄倖:無情、負心之意。

2.冰人:媒人的代稱。

3.當年誤信悔難追:當時誤信媒妁之言而結婚,由此可知婚前彼此並不相識,如今後悔莫及。

4.無心對鏡理殘妝:因丈夫時常深夜不歸,長夜淒涼,容顏日漸憔悴,卻也無心對鏡梳妝。

 

【賞析】

    「每逢薄倖欲何之,最是無情輕別離。始覺冰人多巧語,當年誤信悔難追。」石中英以「薄倖」、「無情」、「輕」、「離」、「冰人」、「巧語」、「誤信」、「悔」、「難」等字詞,字字控訴將離婚的感受,短短四句,充滿了毫不掩飾的真實情緒。縱然冰人是指媒人,但仍可聯想作者的心中是感到冰寒的,對丈夫、對自身、對婚姻。這些看來是負面極性的用詞,是在怎樣沉痛的情感底層無可宣洩下,不得不的哀怨泣訴?「薄」、「無」、「輕」,把女人的命運,幸福的歸宿,以簡潔有力的畫龍點睛帶出一針見血的力道,然而,巧語的冰人,真的是該苛責的對象嗎?當年又真的是誤信嗎?從現在悔恨過去,那宛如真的是受到昔日的影響,實際上,「難追」的難不在於追憶或重頭來過,這個「難」是「難在看出當局者迷」。我們只有認清當下是威力之點,那回憶過去才是有用的,也才確實對現在有幫助。為什麼?因為由過往決定當下,那就代表現在是沒有著力點的,命定論,過去是無法改變的,看來像是最負責的一句話,卻是抹煞生命力最嚴重的誤認。這才是貨真價實的「誤信」,誤會自已是沒有力量的,過去是死局,不能變動的。實則威力之點就在當下,此時此刻回想從想,就是在創憶,創造記憶,沒有二個人記得的事件是完全雷同的,每個人都創造了屬於自已的記憶版本。就算是自已信誓旦旦的內容,又真的沒有任何差錯嗎?更何況,追悔過去,是象徵了那個時侯的自已是錯的,也就是說宇宙間會出差錯,自已的決定有可能是不利的。這樣一想,凡事都要三思而後行,聽來是很細心,但過度的悔恨過去、擔心未來,對此時此刻一點幫助也沒有!相反的,還剝奪了立即性與行動力,可能會綁手綁腳、投鼠忌器,一步也動彈不得,整個人也會無精打采。

    就算現在回想起,感到是無情、輕別離、薄倖、冰人巧語,那也無妨,遵重當下的每一個感受,不用刻意強裝沒事也無需無病呻吟,這才是最真實的自已。接納自已的所有面向,包括這些看來不太正面的字眼,那也是在那個片刻坦然面對自已情感的一種真誠表現。接納了,理解了,陪伴了,和解了,才能再出發、再往前走。否定它、急於昇華或視而不見或誇大其辭也都非良策,如果相信每個當下都是最好的時刻,每件事都是最好的安排,那麼,就算是離婚、失和、失戀、分手也都有一件禮物在等著我們去發掘。例如,若非如此,就可能不會替自已的未來真正著想,也不會真正照顧自已的感覺,喪失獨立性。或許在那個當下沒有辦法這麼超然去面對,情緒來了,就如實接受,不忌亦不拒,愈是壓抑就愈會在往後埋下不定時的未爆彈。我們常常擔憂會過度悲傷,所以會急於告訴悲傷的人要想開點、快點好起來,殊不知這只是惡化了情境。當然,一直沉浸在負面的情緒,容易無法自拔,需要旁人的點醒或自身修為的覺醒。問題是,我們並不會真正粍費在負面能量太久,通常是我們一遇到負向的情緒就急於貼標籤並且避而遠之,這才是重點。相反的,愈面對它,反而愈容易加速度過。這邊的通過,是順其自然,非人工的催促或是自得意滿地認為沒事了。渡了這條情緒之河,並不代表終生就不會再面對相同的情境,而是就算下次遇到雷同的情況可以有不同的心境去面對,這才是真正的通過了、走出來了。以心轉境而非以境轉心,詩人以此詩帶給讀者的震撼彈也許是當初她始料未及的,每首詩在每個賞析者眼中都有各自的版本,這也是大家來讀古典詩精采的地方,讀到了什麼,有什麼感觸,並非淪為考古學般追究當初作者是否有此原意或是考據學般檢視歷史真相,而是以詩為境,以詩為鏡,是心境亦是心鏡,這其中的玩味,妙不可言。如果建立在「一切都有最好的安排」的前題下來看這首詩,就算是愁雲慘霧也能怡然自得、若有所悟。但這大前題是經過理解而得的,並非強加幻相的自我催眠或是過度樂觀的不實際,否則只會成為念佛號式的不知所云。萬事萬物,各就各位,人情冷暖,陰晴圓缺,自有安排。每件事都是奇蹟,每個人都是天使,每種情境都是用來認識自已,內我了解自已的觸媒劑。假若不是,那讀詩愈讀愈心酸,容易被帶起心情起伏。作者身經丈夫時常深夜不歸,感嘆「有郎如此願無郎」,有好似無,二人在一起卻比一個人更寂寞,不如歸去,不如離婚。這剛好可以拿來檢視自已的內心信念,一個豐盛的人,看到的世界都是豐盛的;一個內在豐富的人,滿滿的愛,不把對方當成「另一半」,視自已為不完滿的「殘缺」,懂得陪伴自已,享受獨處,那自然在親密關係裡能帶來良好的品質。這並非追求獨身,而是不該把婚姻視為消解孤寂的場域,若自覺孤獨而婚,這恐懼反而會被放大了,因為外境是由心轉化的,事件是如實反映內心。

    「自顧顏容憔悴甚,無心對鏡理殘妝。」不正好點出「自憔悴」了嗎?真的是因為丈夫不理或疏離才懶得理殘妝嗎?女為誰容?有無之間,薄厚之際,深淺之別,長短之分,殘與滿,理與裡,內外一體,外境即心境,你的信念創造你個人的實相。我們要從限制性的現象、限制性的信念去看到這有什麼目的,甚至是立基點、有利點,一定有什麼好處,一定有可以當成轉化劑的使力點,唯有拓寬我們的眼界、放寬我們的限制性思維才能看見背後的禮物。否則一直停留在「薄命深宵恨轉長」,這個恨意真的愈來愈深、愈長、愈濃、愈厚,會走不出來。理所當然的,容顏也會更憔悴。以心因外果來論,先是心境的無心梳理,才會藉題發揮,並不是真的因為什麼事件而導致心境轉折,這樣講太被動性了,是心中先有這信念和想法:我無心為任何人妝扮,因為沒人理我、我愛的人不愛我,諸如此類。才化為行動,否則自愛自重,也可以顧影自憐呀!總比自艾自傷的好。看到這點,離婚不也可以是一種契機?邁向生命的下一個階段,不一定要死守或守得長久才是圓滿。勸和不勸離,不輕易放棄,看來是金科玉律,但若忍無可忍,何需再忍?先自我珍惜,才會化為實相,遇到一個也珍惜自已的人,兩人相知相惜。多年以後,不同的領悟,也許再復合,也許跟他人結婚,也許單身到老都無妨,這中間一定有生命給我們的禮盒,不打開來永遠不曉得是怎樣的輝煌燦爛。重點永遠不在境遇,而是面對這些境況,我們的心態如何?是寧願不要有當初這樣的經歷?是夜夜長恨?是無心理妝?是誤信難追?還是珍重每個當下的決定,不管怎麼做都是對的,生命之流不可能出錯,那怕是表面的不順與差錯,也有最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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