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187087&flag=1&regi=1&key=&MuchInfo=&courtid=

公 告 日: 1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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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司法院
摘  要: 公告司法院104年度暑假期間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工讀生報名簡章

司法院104年度暑假期間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工讀生  報名簡章

 

為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並以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者為優先,歡迎符合資格者報名應徵。

如您因交通等因素,未便赴本院工讀,而有意應徵本院所屬之一、二審法院工讀生,可留意本院暨所屬法院網頁刊登之徵才訊息,或電洽本院(02)2361-8577轉分機278,詢問相關事宜。

一、  應徵資格:

(一)以工讀期滿仍具在學身分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為限;並以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為優先。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應檢附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地方行政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臺幣2萬04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680元,每日8小時,每小時85元。

(二)工讀生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8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       法學或法規資料之蒐集、彙整等。

(二)       文書或檔案資料之建卡、彙編等。

(三)       司法活動或會議之協助等。

(四)       法院網站介面、法學數位教材之改善、協助等。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20日(星期一)止(以郵戳、快捷或快遞寄送之發件日為憑)逾期報名、欠缺報名表或應徵資格證明文件者均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司法院(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七、工讀期間:104年7月1日至 8月31日,2個月。

八、報名表可至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中下載。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寄「司法院司法行政廳 收」,郵遞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暑假工讀生」。

十、審查與進用:

(一)       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格通知面試,並公告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不合格恕不另行通知、補件及退件。

(二)       如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報名人數,超過進用人數,則未符合前述資格之學生,將不予通知、退件。

 

司法院104年度暑假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工讀生  報名表

姓  名

 

出生日

民國   年  月  日

(最近3月內脫帽正身相片)

聯絡電話

住宅電話:

行動電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聯絡地址

 

電子信箱

 

緊急聯絡人

 

關係

 

電話

 

手機

 

學  歷

 

□研究所

□大  學

校    名:

校    名:

系 所 名:

系 組 名:

系所電話:

系所電話:

年    級:

年    級:

社團活動經驗

社團活動名稱

擔任職務

 

 

 

 

外語能力

不具備  具備(     文):聽   說   □讀  □寫;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簡要自傳

 

 

 

 

 

 

 

 

                                     

 

  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相關證明文件※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表

正面

反面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表

正面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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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