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台糖蜜鄰台中大墩店電子發票存入手機條碼共通載具

台中三分店唯一一家成功存入手機載具的是「大墩店」

強烈建議台糖給予該店員實質獎勵與表揚

1、該長髮戴眼鏡的女店員(大概是六、七年級生)態度親切

2、不會推託不能用手機載具

3、不會操作還會主動打電話詢問,並成功存入

興大、忠明、大墩三家,只有「她」有積極任事、主動解決的精神與行動力

其它經實測,(店員年紀約40以上、二位都短髮沒戴眼鏡,估計是資深員工),兩家分店

不是不會輸入台糖會員卡就是宣稱不能刷共通載具(說太久沒操作,不知如何KEY IN進去,經過二天,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中的

會員小平台:https://b2cinv.tradevan.com.tw/ptsc/ 仍查無此會員帳號[即卡號]),忠明店則直接表示不能刷、刷不出來

(應該是要按瑩幕某個鍵之類的,大墩店原本也讀不到手機載具,說查無資料,電洽後按了某鍵就成功了)

 

4、成功用手機載具,沒有交易明細,約24HR內可查詢該筆資料(但未顯示台糖蜜鄰,依英文開VW判斷是該店無誤,因當天買的飲料是康貝特無誤,且VW與忠明、興大的發票開頭同)

 

 

唯一的困擾是台糖會員卡(有三種,一種是台糖量販店甜心卡,台糖加油站會員卡,台糖蜜鄰會員卡)到底可否互相通用?台糖蜜鄰的會員卡背後寫可以,但興大店卻說不能積點?只能用在電子發票,偏偏卡片背後寫可積點?總之雖然測不成功會員卡存入電子發票,但三家中總算有一家懂得操作共通載具也成功了(興大店、忠明店要加油)

 

詳見照片

蜜鄰大墩店 (1)蜜鄰大墩店 (2)蜜鄰大墩店  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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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愛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