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七月六號 台中往台北自強為例
推 whoiam:可送給現場的或是改買當天其它班自強到台北然後留票根與舊 07/06 20:37
→ whoiam:的這張。拿新票票根(蓋證明章)與舊票(未使用)至台北車站可 07/06 20:38
→ whoiam:退九成。若仍有前往台北的話可試試。損失一成與十成差很多 07/06 20:38
→ whoiam:新買的那張需起迄站與乘車日、車種皆同才可以退。 07/06 20:39

1、完全放棄 損失十成
2、贈送他人 站票
3、申請退票 已過乘車車次 不能退只能改搭下一班同級車(自強也無法加價升級,降級也不退錢)
4、以遺失票後尋得的作法,可退九成,方法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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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7/06/2013 05:42:00 上午 張貼在 胡愛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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