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iypan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法醫師解剖違法? 組長槓所長
時間: Sun Apr 15 23:21:47 2012

衛生署去年曾經發函法務部,指稱非醫師不得進行醫療行為,引爆了法醫師能否從事解剖
等工作的爭議,法醫研究所病理組長蕭開平,擔心違法,拒絕授命代訓法醫,直截槓上所
長李俊億,李俊億認為法醫師進行的是法醫解剖,不是病理解剖,蕭開平公然抗命,憤而
將他調職,移送懲處。


負責解剖被害死者,追查死因的法醫研究所,因為代訓法醫師傳出內訌,槓上的是知名的
病理組長蕭開平和所長李俊億,因為衛生署曾發文給法務部,非醫師不得進行醫療行為,
組長蕭開平認為實習法醫師不具醫師資格,依照衛生署函文病理解剖和病理組織判讀都算
醫療行為。 


由他訓練可能觸法,加以拒絕,但所長不認同搬出法條,法醫師法規定刑案解剖必須由法
醫執行,況且受訓的是已經通過公務員資格的法醫師,所長說拒絕代訓後果會嚴重所用的
法條認知不同,引發爭議,所長認為組長抗命,將他調離組長職務,報請法務部懲處,避
免影響實習法醫師的訓練和權益。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2412S04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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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89.160
[1;37m推 [33mmark89[m[33m:OP? [m 04/15 23:24
[1;31m→ [33mmark89[m[33m:推錯 CP? 哈 [m 04/15 23:24
[1;37m推 [33mKoreaStation[m[33m:我也覺得政府提高法醫待遇的做法比較正確 [m 04/15 23:25
[1;31m→ [33mKoreaStation[m[33m:畢竟全世界先進國家法醫都是醫師身份,只有中國不是 [m 04/15 23:26
[1;31m→ [33moverstar[m[33m:不過要提高到多少才會有醫師願意來又是個問題了...? [m 04/15 23:30
[1;37m推 [33mKoreaStation[m[33m:那是台灣政府的事,但不能違背這世界主流傳統啊 [m 04/15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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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4/15/2012 08:33:00 上午 張貼在 胡愛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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